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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冬勇救落水女!他甘當無名英雄「拒絕對方酬謝」 1年後卻「狀告女孩全家」關係破裂:賠我26萬
回到家后,楊永越想越委屈,因為害怕自己當時沒有表達清楚來意,他叫來了識字的老鄉,想請老鄉代筆,重新為女孩家屬寫了一封信。等信件寄出后,楊永卻在電話里與女孩家屬再次爭吵了起來。不僅如此,女孩家屬還將楊永的信件內容發在報紙上,公開怒斥楊永挾恩求報。「你們不感激我就算了,在我落難時還不幫我,虧我還是你們的救命恩人,你女兒今天不被水淹死,明天也一定會被車撞死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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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楊永通過新聞看到自己的信件全文時,便大吃一驚,原來是由於老鄉同情楊永的經歷,「正義感爆棚」的老鄉竟擅自在給女孩家屬的信件中,私自夾帶了自己的情緒,便釀成了這場誤會。這場誤會不僅讓女孩家屬覺得楊永一開始就不懷好意,還讓兩家的關係徹底決裂。眼見當時輿論逐漸對自己不利,楊永不得不再次拜訪女孩家屬,登門致歉。可受到了言語恐嚇的女孩家屬不願意原諒楊永,甚至還怒斥他的「小人做派」。
非但如此,社會輿論也隨著有關楊永負面新聞的出現,當初贊他為英雄的人,此時紛紛開始批評他挾恩求報,是不折不扣的小人。無法從女孩家屬與社會輿論上得到幫助,楊永只能從肇事者身上找尋突破口。楊永詢問律師后才知道,由於他與肇事者——紅色助理車主沒有直接關聯,所以,想要得到肇事者的賠償,就只能先將被救女孩及其家屬告至法院,再由她們一家來起訴肇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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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奈間,楊永只得再次求助於女孩家屬。但是,此時女孩家屬已與肇事者調解完畢,也拿到了相應的賠償,不便再為了楊永將肇事者訴至法院。楊永質問他們,如果生病住院的是他們的女兒,還會不會繼續索求賠償?但女孩的家屬依舊選擇了保持沉默。至此,楊永的耐心終於耗盡,女孩家屬對自己冷漠的態度,使得他的底線徹底崩塌。「咱們法庭相見吧!」正是楊永撂下的這句話,讓楊永與女孩家屬徹底成為了對立方,救命恩人變成了討債「仇人」,被救的一方變成了「白眼狼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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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,楊永一紙訴狀,將昔日的被救者告上了法庭,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自己的醫藥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共計26萬元。此時的楊永已經無力承擔訴訟費用,他不得不尋求法律援助,但考慮到女孩一家的經濟情況后,他與律師商量,劃掉了訴狀中本身存在的護理費用。確認楊永的病情確因救人所致,且鑒定屬實後,法院做出判決:要求女孩家屬補償楊永醫療費、交通費、住宿費2593.86元,而女孩家屬追加的第二被告人,也就是此次事件的肇事者,補償楊永3890.78元。
很顯然,法院判決的賠償款,與楊永的訴訟狀中的預想金額相差較大。加起來還不到1萬的金額,根本不足以繳納楊永在醫院的費用開支。2004年底,無力負擔醫院費用的楊永,不得不再次將女孩家屬與肇事者這兩位被告人告上了法庭,要求他們補償他於2002年7月後在醫院的各項費用支出。此消息一出,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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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永長期往返醫院進行治療所需要的巨額費用,是任何普通家庭都無力承擔起的,更何況,被告的兩個家庭經濟皆不寬裕。特別是肇事者陳某,她當時已經51歲,與丈夫雙雙下崗,兩個人每月的收入再加上下崗的補貼,合在一起也不過一千出頭,維持自己的生活都異常艱難。考慮到雙方的難處,法院最終判決,兩位被告人適當賠償楊永的醫藥費用,這也算是找到了唯一的折中方案。但對於沒有穩定經濟來源的楊永來說,兩次的補償款都杯水車薪,這不僅為他增添了道德壓力,也根本無法維持他在醫院治療所需要花費的巨額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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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在一年後,支付不起治療費用的楊永,不得不再次將兩位被告人告上法庭。這一次,雙方的心態都非常複雜。楊永從一開始的仗義救人,變成現在「挾恩求報」的討債人,他心裡一直都有著過不去的坎:「我這樣接連打官司,對這個女孩的精神一定會產生影響,我救了她,不希望又害了她。」楊永還表示,自己當初救人時確實沒想索要報酬,但無力支付的巨額醫療費用,只能讓他背負著道德的譴責,一次又一次地起訴著女孩家屬與肇事者。
面對楊永的窮追不捨,女孩家屬也萬般無奈。作為被救方,他們真心實意地感謝楊永曾不顧一切救下自己女兒的姓名,但一次又一次的補償請求,還是讓他們感到不適。「我女兒是被人撞下河的,交通事故責任書已認定,我女兒是沒有責任的。」在女孩家屬看來,自己的孩子是這場案件中最「冤」的那一方,因車禍被推下河的是自己女兒,因被救起一次次對薄公堂的也是因為自己的女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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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楊永一次次的賠款要求,不僅加重了肇事者一家的經濟負擔,更讓他們失去了隱私,活在不斷被人議論的透明世界里。2005年2月3日,人民法院做出判決,要求女孩家屬及肇事者共同賠償楊永3500元。考慮到楊永的特殊情況,市政府最終以見義勇為的名義,再次獎勵楊永一萬元,並承諾之後每年都會撥給楊永一千元,幫助其緩解就醫壓力。
至此,楊永見義勇為一案才真正畫上了句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