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冬勇救落水女!他甘當無名英雄「拒絕對方酬謝」 1年後卻「狀告女孩全家」關係破裂:賠我26萬

1999年的一個冬日,賣姜小伙楊永在冰冷刺骨的河水裡救下了一位溺水女孩,女孩的家人滿心感謝地拿著禮物上門,楊永卻堅定拒絕了對方的酬謝,一時之間成了市民公認的「活雷鋒」。

然而從2001年起,楊永卻一次又一次地把女孩全家告上了法庭,要求對方賠償自己26萬。昔日見義勇為的好小伙為何轉頭索要賠償?究竟是他忘卻了初心還是別有內情?

時間回到1999年。彼時27歲的楊永,像往常一樣在市場賣完了姜準備回家休息。就在路過河邊的時候,突然看到這裡圍了一堆人,出於好奇,楊永也走上前想看一看是怎麼回事。這一看可不打緊,原來是河裡有個小姑娘正在慌亂地不停掙扎,但她顯然不會游泳,河水一次又一次地漫過女孩的頭,女孩被嗆得喝了好幾口水,眼看再耽擱下去人就要沒命了。楊永也顧不得多想,衣服都來不及脫,「噗通」一聲跳進了河裡。

將近零度的水溫,再加上楊永身上厚厚的棉服,讓他一下水就不禁打了個哆嗦。憑藉著年輕健壯的體格,楊永咬牙強撐,在沒做任何熱身活動的情況下,勉力將少女推到了岸邊。可就在少女即將觸及到地面時,楊永腳下一滑,再次同少女一起,重重地栽到了河裡。

或許是高超的潛水技巧救了楊永一命,等他看清周圍情況時,發現自己的雙腳由於用力過猛,已經深陷在了污泥里,一旁的少女也不知所蹤。此時,岸邊上的眾人朝楊永吶喊:「那邊,就在那裡,趕快救!」

楊永調整了一下呼吸,再一次扎進了刺骨的河水中。這一次,楊永終於找到了女孩。此時,楊永已是精疲力盡,但卻又聽見了岸上有人喊,少女的書包還在河裡。「學生沒了書包怎麼行!」對於沒讀過書的楊永來說,讀書是他最渴望也是最遺憾的事情。沒有多想,楊永再次折回河裡,尋找女孩的書包。當他拿著少女的書包爬上岸時,少女已經被人接走了。

楊永站在岸邊的寒風中,感覺到身上棉服浸滿河水后那沉甸甸的重量,他瞬間感覺手腳都被凍得不聽使喚,幾乎失去了行走的能力。楊永將身上的水擰乾后,便扶起車子,緩慢地向著自己家走去。等他好不容易回到住處時,全身已經被凍得失去了知覺,當天下午就發起了燒。

(楊永)

本來是想趁熱打鐵,多做點生意,卻因為中途救人而病倒在了床上...但有什麼能比人的性命更重要?在楊永看來,即使再重來一次,他也會義無反顧,撲向河中,救起落水少女。

在救人後的幾天內,楊永一直高燒不退。楊永本以為自己只是得了場重感冒,多加調養就好了,但隨著日子的不斷流逝,他的身體不僅沒有好轉,還相繼出現了各種不適癥狀——腰部酸痛,全身關節疼痛。被疼痛折磨到夜不能寐的楊永,最終決定,與妻子一起前往醫院求醫。做完了相應的檢查,醫生得出結論,楊永得的並不是普通的感冒,而是因突然受寒而引發的風濕病。

醫生的態度很明確,楊永的病情就是由於突然的受寒所致。此病不僅需要長期治療,而且還無法徹底根治。要知道,這個小家庭全部的經濟來源全都靠楊永賣姜來維持,日子本就過得清苦不已,如果再加上吃藥看病這個無底洞,他們家為數不多的存款根本支撐不了多久。

正當楊永發愁以後的治療費用時,老鄉的登門拜訪讓他看到了一絲希望。原來,在女孩得救後,女孩的家人一直都在尋找著女兒的救命恩人。女孩家人的求助信息經電視台播出後,楊永老鄉迅速認出,楊永就是他們在找的救命恩人。一方是焦急尋找救命恩人的被救者家屬,一方是窮途末路的無名英雄。即使老鄉知道楊永救人並不是貪圖回報,但老鄉考慮再三,還是敲響了楊永的家門。

在老鄉的勸告下,楊永最終站了出來,決定與被救女孩家屬見了一面。面對被救者家屬的經濟酬謝,楊永當即拒絕,並表示「救人是憑良心,我會游泳,即使不會,我也會下河救你女兒的。」在楊永看來,自己的病雖與落水女孩雖有直接關係,但救人是自己出於本能選擇的。後來,媒體對楊永見義勇為的行為大加讚賞,當地政府不僅給予楊永「市見義勇為積極分子」的榮譽稱號,更是給了他高達5000元的獎金以示鼓勵。

在2000年,5000元並不是個小數目。但對於病痛纏身的楊永來說,想要維持治療,5000元依舊杯水車薪。可即便如此困窘,楊永依舊沒對被救女孩家屬提及半分「感謝款」的事。但因囊中羞澀,無法支付醫藥費的楊永屢屢被醫院催繳費用。楊永不禁回想起了與被救女孩家屬交談時的親切感,他便忍不住走到了女孩家的門外...可沒想到,還沒等自己說清來意,女孩的母親就表示自己家裡並沒有錢。「你救女兒,我表示感謝,但其他免談!」女孩母親的一番話,讓楊永瞬間心灰意冷。

楊永本來只是想過來跟她們傾訴自己的內心苦悶,順便探討一下能否兩家聯手,讓將孩子撞到河裡的紅色助力車主承擔一部分的賠償,緩解自己的經濟問題。可女孩母親的態度讓楊永認為,女孩一家擺出試圖撇清自己關係的姿態,這讓楊永感到無比的心寒。在自尊心的驅使下,他甩開杯子,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這家人的大門。楊永怎麼也想不通,自己本就是為了救人落下了一身的風濕病,為什麼女孩家屬不願意配合自己要回應得的賠償呢?

回到家后,楊永越想越委屈,因為害怕自己當時沒有表達清楚來意,他叫來了識字的老鄉,想請老鄉代筆,重新為女孩家屬寫了一封信。等信件寄出后,楊永卻在電話里與女孩家屬再次爭吵了起來。不僅如此,女孩家屬還將楊永的信件內容發在報紙上,公開怒斥楊永挾恩求報。「你們不感激我就算了,在我落難時還不幫我,虧我還是你們的救命恩人,你女兒今天不被水淹死,明天也一定會被車撞死的。」

當楊永通過新聞看到自己的信件全文時,便大吃一驚,原來是由於老鄉同情楊永的經歷,「正義感爆棚」的老鄉竟擅自在給女孩家屬的信件中,私自夾帶了自己的情緒,便釀成了這場誤會。這場誤會不僅讓女孩家屬覺得楊永一開始就不懷好意,還讓兩家的關係徹底決裂。眼見當時輿論逐漸對自己不利,楊永不得不再次拜訪女孩家屬,登門致歉。可受到了言語恐嚇的女孩家屬不願意原諒楊永,甚至還怒斥他的「小人做派」。

非但如此,社會輿論也隨著有關楊永負面新聞的出現,當初贊他為英雄的人,此時紛紛開始批評他挾恩求報,是不折不扣的小人。無法從女孩家屬與社會輿論上得到幫助,楊永只能從肇事者身上找尋突破口。楊永詢問律師后才知道,由於他與肇事者——紅色助理車主沒有直接關聯,所以,想要得到肇事者的賠償,就只能先將被救女孩及其家屬告至法院,再由她們一家來起訴肇事者。

無奈間,楊永只得再次求助於女孩家屬。但是,此時女孩家屬已與肇事者調解完畢,也拿到了相應的賠償,不便再為了楊永將肇事者訴至法院。楊永質問他們,如果生病住院的是他們的女兒,還會不會繼續索求賠償?但女孩的家屬依舊選擇了保持沉默。至此,楊永的耐心終於耗盡,女孩家屬對自己冷漠的態度,使得他的底線徹底崩塌。「咱們法庭相見吧!」正是楊永撂下的這句話,讓楊永與女孩家屬徹底成為了對立方,救命恩人變成了討債「仇人」,被救的一方變成了「白眼狼」。

2000年,楊永一紙訴狀,將昔日的被救者告上了法庭,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自己的醫藥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共計26萬元。此時的楊永已經無力承擔訴訟費用,他不得不尋求法律援助,但考慮到女孩一家的經濟情況后,他與律師商量,劃掉了訴狀中本身存在的護理費用。確認楊永的病情確因救人所致,且鑒定屬實後,法院做出判決:要求女孩家屬補償楊永醫療費、交通費、住宿費2593.86元,而女孩家屬追加的第二被告人,也就是此次事件的肇事者,補償楊永3890.78元。

很顯然,法院判決的賠償款,與楊永的訴訟狀中的預想金額相差較大。加起來還不到1萬的金額,根本不足以繳納楊永在醫院的費用開支。2004年底,無力負擔醫院費用的楊永,不得不再次將女孩家屬與肇事者這兩位被告人告上了法庭,要求他們補償他於2002年7月後在醫院的各項費用支出。此消息一出,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...

楊永長期往返醫院進行治療所需要的巨額費用,是任何普通家庭都無力承擔起的,更何況,被告的兩個家庭經濟皆不寬裕。特別是肇事者陳某,她當時已經51歲,與丈夫雙雙下崗,兩個人每月的收入再加上下崗的補貼,合在一起也不過一千出頭,維持自己的生活都異常艱難。考慮到雙方的難處,法院最終判決,兩位被告人適當賠償楊永的醫藥費用,這也算是找到了唯一的折中方案。但對於沒有穩定經濟來源的楊永來說,兩次的補償款都杯水車薪,這不僅為他增添了道德壓力,也根本無法維持他在醫院治療所需要花費的巨額費用。

於是,在一年後,支付不起治療費用的楊永,不得不再次將兩位被告人告上法庭。這一次,雙方的心態都非常複雜。楊永從一開始的仗義救人,變成現在「挾恩求報」的討債人,他心裡一直都有著過不去的坎:「我這樣接連打官司,對這個女孩的精神一定會產生影響,我救了她,不希望又害了她。」楊永還表示,自己當初救人時確實沒想索要報酬,但無力支付的巨額醫療費用,只能讓他背負著道德的譴責,一次又一次地起訴著女孩家屬與肇事者。

面對楊永的窮追不捨,女孩家屬也萬般無奈。作為被救方,他們真心實意地感謝楊永曾不顧一切救下自己女兒的姓名,但一次又一次的補償請求,還是讓他們感到不適。「我女兒是被人撞下河的,交通事故責任書已認定,我女兒是沒有責任的。」在女孩家屬看來,自己的孩子是這場案件中最「冤」的那一方,因車禍被推下河的是自己女兒,因被救起一次次對薄公堂的也是因為自己的女兒。

而楊永一次次的賠款要求,不僅加重了肇事者一家的經濟負擔,更讓他們失去了隱私,活在不斷被人議論的透明世界里。2005年2月3日,人民法院做出判決,要求女孩家屬及肇事者共同賠償楊永3500元。考慮到楊永的特殊情況,市政府最終以見義勇為的名義,再次獎勵楊永一萬元,並承諾之後每年都會撥給楊永一千元,幫助其緩解就醫壓力。

至此,楊永見義勇為一案才真正畫上了句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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